山东省水利厅开云网页版界面·开云(中国)开展水利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
各市水利局,各有关单位: 为规范我省水利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,根据《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》(水安监„2013‟189 号)和《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》(办安监„2013‟168 号),确定水利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程序(试行,见附件1)。 各评审机构每年12 月31 日前将本单位年度工作业绩报省水利厅备案,具体备案工作由厅建设处负责。报表的主要内容包括评审项目、评审类别、评审级别、评审时间、工作人日等有关内容。每年12 月31 日前将本单位的过程控制文件整理归档,省水利厅将组织抽查。
附件:1. 水利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(试行) 2.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3.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 4.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
山东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 年6 月4 日 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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