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水利厅开云网页版界面·开云(中国)推荐水利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水利局,各有关单位: 为进一步发挥专家在水利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、重特大事故调查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、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专题调研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,经研究,我厅决定建立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专家库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推荐条件 (一)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,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; (二)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; (三)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,熟练掌握水利安全生产相关的专业技术理论,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; (四)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分析判断能力,熟悉相关工作的程序和工作方法,能够独立开展工作; (五)具有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奉献的精神,身体健康,能从事现场检查、隐患评估、事故调查和抢险救灾等工作和活动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岁; (六)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作风正派,社会声誉良好,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。 二、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、运行管理、勘测设计、工程施工及监理、教育培训、标准化评审等方面进行推荐,并认真组织所属单位及辖区内具备专家资格的人员如实填写《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》(附件 1)。所推荐专家经建设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,列入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专家库。 三、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专家的审核和推荐工作,对推荐专家的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,并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前将《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》报送至省厅建设处(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电子邮箱)。 联系人:刘雅芬,联系电话:0531-86974384 邮 箱:jsc6593600@163.com 附: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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